女兒自從升上小四以後,似乎越來越有主見了。

要她裙子穿長一點,她不聽。

請她多參加各式各樣的比賽,她也不肯。

反正只要是我們大人叫她做的事,她一概說不要。

問她為什麼不要,她都答以「因為我有自主權」。

聽到這樣的答案,身為父母親的我們,只能暗自苦笑,

因為還真不知道該為現在學校的教育成功而高興,還是該為它的宣導過當而擔憂?

對一個小四的孩子而言,究竟什麼是「自主權」,恐怕還一知半解。

可是她們卻已經能理直氣壯的告誡父母:

「如果我說不要,就是不要,妳們都不可以強迫我」,

「如果強迫我,我就可以告妳們」。

也就是在這樣一個教育環境底下,前幾天一個才就讀幼稚園的小朋友,

就為了自己沒寫完功課被爺爺禁足,

竟然真的騎單車到警局去控告自己的爺爺「妨害自由」。

現在的教育環境一直教我們的孩子學會如何重視自己權利,

卻未能及時提醒她們應負的責任與義務。

也因此,現在的孩子往往很自私的只想到自己的權益,很少考慮到別人的感受。

於是當女兒開始向我們宣揚她的「自主權」時,我決定趁這個機會讓她了解自主權的意義。

我微笑的告訴她:「寶貝,我跟媽咪都會尊重妳的自主權。

可是一個有自主權的人,自己必須學會做好自己的每一件事。

因此從現在開始,我跟媽咪會把妳的便當盒及髒衣服留給妳自己來洗。

當妳想喝鳳梨湯或想吃水果時,記得自己動手。

自己的書桌環境與製造的垃圾也要記得自行清理才行。」

當她聽完我的回應後,面帶難色的問我:「巴比,我可不可以不要自主權了?」

「當然不行,一個人怎麼可以沒有自主權呢?」,我氣定神閒的告訴女兒:

「我與媽咪決定要給妳更多自主權,讓妳更早學會獨立」。

我想經過這次事件之後,短期之內女兒應該不會再對我們要求更多自主權了吧!

因為她已經知道,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。

每個人在收穫、享受權利的同時,都必須學會付出、盡一己應盡的責任與義務。

謝老師 (2010/06/0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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